規章制度
入館須知
1.本館讀者憑校園一卡通從入口處刷卡進入圖書館,校外人員及未帶校園一卡
通的本館讀者憑館際互借證、身份證、學生證等有效證件在門衛處登記后進入
圖書館。
2.本館實行自助借還制度。東校區圖書館新書庫圖書請在新書庫內自助借還機
上辦理借還手續,東校區圖書館主樓其它外借書庫圖書請在大廳或者文科一庫
內的自助借還機上辦理借還手續。在辦理借還手續過程中若有疑問,請咨詢新
書庫總咨詢臺工作人員。西校區圖書館圖書請在二樓大堂自助借還機上辦理借
還手續。在辦理借還手續過程中若有疑問,請咨詢大堂總咨詢臺工作人員。
3.遵守借閱規則,自覺辦理借還書手續,未經辦理外借手續的書刊請勿帶出圖
書館;離開圖書館時請從出口處走出。若經過防盜門時出現檢測鈴聲,請主動
退回館內,并配合保安查驗;若發現有疑似未辦理外借手續的本館圖書,請自
行攜帶相關圖書到總咨詢臺,交總咨詢臺工作人員處理。
4.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、食品及寵物入館,全館嚴禁吸煙。
5.不得以任何物品搶占閱覽座位,愛護公物,愛護書刊資料,不亂寫亂畫。
6.講文明、講禮貌,保持館內安靜,注意著裝儀表,講究公共衛生,維護環境
整潔。
書刊借閱
1、借書權利
(1)本校事業編制內教職工和學校按照“國家普通高校招生任務”招收的國
內本、??粕?、研究生、預科生均可通過辦理校園一卡通并到圖書館開通后,
享有借閱圖書館書刊的權利。
(2)區內高校教職工、研究生憑館際互借閱覽證可享有借閱本館書刊的權利。
2、借書證種類
(1)校園一卡通:我館主要使用的借書憑證??稍跂|、西校區圖書館各外借
書庫借閱圖書或在閱覽室閱覽書刊。
(2)電腦檢索證:電子閱覽室專用。
3、借閱冊數及期限
讀者借閱類型 |
所有書庫 |
借書冊數 |
借書期限(日) |
教職工 |
60 |
120 |
研究生 |
60 |
60 |
本、???、預科 |
60 |
60 |
教職工(期刊) |
4 |
7 |
校 友 |
5 |
60 |
校外讀者 |
3 |
30 |
校外讀者備注:服務費60元/年,借閱押金可根據自身需要
選擇,最低100元可借1冊中文圖書,200元可借2冊中文圖
書,300元可借3冊中文圖書,最高可繳300元押金
4、借出范圍
外借庫室所有書刊圖書均可外借。
民族學史學資料室、非通用語資料室、詩琳通公主泰文資料中心、越南語 文獻信息中心、東盟綜合文獻信息中心的大部分圖書可外借。
報刊合訂本只對本校教工外借,學生及其它讀者可借出復印。
善本書、古籍線裝書、種本書、舊平裝書、港臺書刊、珍貴畫冊一律不外借。
破損待修補的圖書暫不外借。
5、讀者借書須知
讀者借書時請自行檢查書籍內有無缺頁、破損、弄臟、涂畫、卷折等現象。 若有請向工作人員說明。否則,還書時發現此類問題,由借書者負責。
未辦理借書手續,攜書出館,按盜竊圖書論處
書刊歸還
為了保證館藏資源的良好流通,提高書刊的借閱效率,讀者所借書刊要求 在規定期限內歸還,超過規定期限歸還的,按區物價局(桂價費函【2011】 52號文)規定,
收取圖書滯還費0.1元/天/冊。
借出的圖書,若因教學、科研特殊需要,圖書館有權在還書期限內催還。
因公出差,或因教學實習而延誤還書日期的讀者,請事先與書庫取得聯系, 返校后持單位證明盡快到圖書館還書,可免交滯還費。若還書期限是在讀 者外出之前,則不按本規定辦理。
教職工調離、學生出國、休學、畢業等原因離開學校時必須還清所借圖書。
遺失或損壞書刊處理
1、遺失圖書
(1)遺失圖書,如購回原書(或經圖書館同意后的新版圖書)抵還,只需交納
3.50元加工費,如不能購回原書,則按以下規定賠償現金:
國內出版的普通圖書: 30(含)年前出版的,按原價×2倍×(當前年-出版年)賠償; 25(含)-29年前出版的,按原價×(當前年-出版年)賠償; 20(含)-24年前出版的,按原價5倍賠償; 15(含)-19年前出版的,按原價4倍賠償; 10(含)-14年前出版的,按原價3倍賠償; 9(含)年內出版的,按原價2倍賠償;
社科類進口原版外文圖書、港臺書、珍貴畫冊:
25年前出版的,按原價×2倍×(當前年-出版年)賠償; 20(含)-24年前出版的,按原價×(當前年-出版年)賠償; 15(含)-19年前出版的,按原價5倍賠償; 10(含)-14年前出版的,按原價4倍賠償; 5(含)-9(含)年前出版的,按原價3倍賠償; 5年內出版的,按原價2倍賠償;
科技類進口原版外文圖書、港臺書: 30(含)年前出版的,按原價×2倍×(當前年-出版年)賠償; 25(含)-29年前出版的,按原價×(當前年-出版年)賠償; 20(含)-24年前出版的,按原價5倍賠償; 15(含)-19年前出版的,按原價4倍賠償; 10(含)-14年前出版的,按原價3倍賠償; 9(含)年內出版的,按原價2倍賠償;
多卷、多冊、分上下集的整套書籍,遺失一冊或數冊者,則按整套書價給 予賠償,賠償后讀者不能索取其他卷冊圖書;各有單價的整套圖書,按單 冊參照上述1或2的倍數賠償。
(2)遺失圖書賠償后,在本學期內又找到原書者,可將原書交還圖書館,原
賠償款退還本人。
2、遺失報刊
(1)遺失期刊,按全年價的3-5倍賠償。
(2)遺失報紙合訂本,按月價的3-5倍賠償。
(3)如無國家明碼標價,由本館根據版本、頁數等確定基本價后再加3-5倍賠償。
3、損壞和盜竊書刊
(1)弄臟封面、書脊、書頁、插圖、照片,視情況每頁賠償0.1-1 元。
(2)故意拆散、撕割、弄壞、弄臟全書的,根據損壞情況予以賠償。嚴重影響
內容完整者,應賠償同版本圖書,并收取3.5元圖書加工費;不能賠償同版本書
的,則按遺失圖書處理條款執行,原書留圖書館。
(3)偷竊書刊,除通報批評外,暫停借書資格一學期,并上報學院有關部門處理。
閱覽制度
1、讀者憑本人校園一卡通進入各閱覽室(含電子閱覽室),嚴格遵守閱覽室有
關規定,并服從工作人員管理,對不服從工作人員管理,以違章處理,取消其
閱覽資格。
2、閱覽室的書、刊、報紙,僅供讀者室內閱覽,不外借,如擅自攜出室外者,
以盜竊論處,情節嚴重者,暫停借書一學期,并報學校相關部門處理。
3、讀者入室閱覽書、刊、報紙每次只取一本,并在所取書刊位置放上代書板,
不得多取多占,不得亂插亂放,違反規定經批評教育仍不改者停止閱覽權限一周。
4、做文明讀者,不允許用書、刊、報紙掃抹桌椅,不得在書刊上圈、點、批、
注、劃等,如有以上現象,按賠償制度有關條款處理。
5、進入閱覽室,允許帶筆記本,部分閱覽室不準攜帶書包及其他書刊。
6、讀者須保持安靜,嚴禁高聲喧嘩、亂扔紙屑、隨地吐痰、隨意搬動桌椅。
7、各閱覽室規定一人一座,不準用書刊或其他物品占座位。
關于館際借閱證的管理
1、館際借閱證的申請辦法
(1)“廣西高校圖書館館際借閱證”由圖書館統一辦理和管理,凡我校教師、
研究生及有特殊要求(本科生)讀者均可向圖書館辦公室提交申請借出“廣西
高校圖書館館際借閱證”,前提是辦證人持有的校園一卡通已在圖書館激活。
(2)借出“廣西高校圖書館館際借閱證”時需要登記以下信息:姓名,單位,
職務,一卡通卡號,館際借閱證證號。
2、館際借閱證的使用辦法
(1)憑“廣西高校圖書館館際借閱證”及本人的身份證即可到其他成員館去查
找資料(包括電子資源),借閱我館沒有入藏的圖書。
(2)所借圖書應以解決教學、科研急需的圖書為主。讀者使用館際借閱證,每
次可在各借出館借閱圖書3冊,借期30天,借閱范圍由各借出館決定。
(3)館際借閱證的持有期限為35天,期滿需交還圖書館辦公室,逾期需交納違
約金0.1元/天。
(4)館際借閱證如丟失,交補辦證費10元補辦。
(5)持館際借閱證到其它高校館借書,要自覺遵守該館有關規章制度,如因違規
造成的相關后果由讀者自行負責。
圖書館存包柜管理規則
存包柜僅供讀者進入書庫、閱覽室期間,臨時存放個人書籍物品之用,存放物 品請注意風險,自行上鎖,圖書館不負責存包柜內物品安全,如有遺失,存放 者自負責任。
存包柜防盜功能有限,不建議存入手機、照相機、復讀機、錢包等貴重物品。
讀者離開圖書館時必須取走物品和鎖頭。中午12:00—2:30,晚上22:30—次日 8:00時段內不能存放物品,也不能鎖存包柜。
為避免讀者超時占用存包柜的情況發生,我館將不定期開鎖清理存包柜,如因違規 超時存放物品以致在清理過程造成遺失,由存放者自負責任。
注銷手續
教職工調離、學生出國、休學、退學、畢業等原因離開學校時,需按學校相關規定 辦理借閱權限注銷手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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